2009年9月3日 星期四

皈依受戒要領納「戒體」

在佛教的律學中,要「得戒」,成為三皈依和五戒的弟子,是必須要領納到一個稱為「戒體」的東西,沒有「戒體」,一個人縱然表面上是守著戒條,那是不能令修行者獲得該種戒法所帶來的勝妙果報(證果),最終只成為世間的善行。

「戒體」到底是什麼?

簡單來說,它是由十方「善法」集合而成的一個無色無相的東西。用世間例子來譬如的話,那就好像一個人把世界各地不同的食材,如麵粉、香料、油,經過揉合,製成麵餅那樣。不同的善法,經過儀式(僧人的見證和修行者的發誓),將「不殺、不偷、不婬」等等的善戒法,集合成為一個「戒體」,由修行人領納在身心之中。

「戒體」的性質是抽象難以理解的,根據<成實論>,它是屬於「非色非心」,意思是指不屬於物質形態也不屬於心理性質。有的派系稱它為「無表色」,一種非常微細的物質現象。



「戒 體」的獲得,是必須透過受戒的儀式,進行三白羯磨才能形成(羯磨是指傳戒的出家人誦出律法,受戒者發誓言的一個動作;有的戒律可能要四白羯磨-註1)。不 過,如果受戒者或者傳戒師不具備條件的話,例如受戒者並無受戒的心願、沒有言語的立誓等等,或者傳戒師本身根本沒有得那些戒律,過去沒有從師受,那麼受戒 者是不能成功「得戒」的。

另外,「戒體」亦會因行者守戒和犯戒而保存或受損,萬一受損,行者需要透過懺悔來使「戒體」恢復清淨(註2)。根據漢傳佛教的律法,所有戒律的「戒體」,從「三歸依」到「比丘戒」、「菩薩戒」都是必需要經過正式的儀式,由出家人傳授,修行人才能領納到「戒體」而得戒。

末學在這裡引述明朝元賢法師<律學發軔>一段有關受菩薩戒戒體的段落,這樣會對「戒體」的概念和領受過程會有更好的理解:

此是戒度正體。以心生口言。從今受。息身口惡法。
是名為戒。即無作也。此無作雖無色相。而有能持所持。有得有失。亦似有色相。故曰假色。亦名無表色也。授戒羯磨文云。
初番羯磨時。十方妙善戒法悉皆震動。
第二番羯磨時。諸妙善戒法舉集虛空之中。如雲如蓋。覆汝頂上。
第三番羯磨時。此諸妙善戒法。
從汝頂門灌注身心。充滿正報。汝心汝身即是無邊功德之聚。此文正形容無表之色。如此雖非實有。戒從外來。
然亦不可謂自心本具。無得與不得。蓋以。理雖本具。
藉緣方發故也。這 裡的「初番羯磨」,就是指當第一次授戒和尚誦出律法條文,然後受戒者發誓受那條戒律的時刻,十方世界的善戒法會被引發。然後再經過第二第三次的羯磨,這些 善的戒法便會從行人的頂門灌注入身心,結成「戒體」,此「戒體」一經領受,變會產生一種能夠引領行人證果的力量。譬如說領受了菩薩戒「戒體」的人,他的 「戒體」是能夠使他在久遠的未來成就佛果的。而領受了比丘戒戒體的人,其果是成為「四果阿羅漢」。

從古到今的漢傳佛教和南傳佛教,所有戒 律都必須是從出家僧眾處受的,密教則不一定。而根據漢傳佛教,唯一可以不經具戒出家人領受戒律的方式,就是透過「地藏菩薩占察法門」(註3)修懺悔,直至 占察輪(占察輪是一種類似占卜的用具)顯示行人清淨並得戒,這樣才算成功(明朝的蕅益大師和民國的弘一大師就是這樣獲得他們的菩薩戒)。除此之外,就只有 從正式具戒的出家人處受才能得到「戒體」。

上述所述,初接觸的人肯定會覺得當中宗教的味道很濃厚,感覺「戒體」好像很抽象神秘,這是很正常的,因為這也是我最初時的體會。

末學希望在這裡再指出一點,就是「戒體」與「業力」是很有密切關聯的,也就是與「因果、緣起」有深切關連。

我 們也知道,業力緣起的運作是很深細,法與法的深細活動是不為人所察知的,每個人的身語意業所產生的作用也是這樣,一個身體動作、一句說話如何引致善惡果 報,個中的過程我們凡人都是無法徹見,就像我們無法見到世間事物的微細分子互動一樣。身口意業在發動之後,縱使動作結束,當中曾經產生過的引力,是會導致 將來感得一種果報。這是佛教基本的業力緣起論。

受戒儀式也是一種「業」的緣起,其中身心所作出的立誓行為所產生的「業」和其所引生的 「果」(微細的無形相的「戒體」)也不是一般人能夠透徹看得清楚的,不過看不清並不代表儀式不需要,或者戒體不存在,只因我們無法看清緣起,無法看到名色 現象(即身心現象)如何深細地互動,使我們暫時感到困惑而已。

戒律在佛教中是一門很複雜的修行學問,而各個傳承因為歷史、環境、政治、文化等因素,演化出不同的戒律系統,譬如說在藏傳佛教的傳統,有德行的在家修行人是可以傳授皈依戒的(有別於漢傳和南傳),這是因為歷史上西藏曾經經歷滅佛,使佛法的傳承需要經過在家人來保存。

在 日本明治時代,當時天皇下令僧人可以娶妻生子,導致日本至今的傳戒都是由有妻室的「僧人」來傳授。另外,南傳佛教不許比丘傳戒給女性成為比丘尼的傳統,也 是有別於漢傳及藏傳。至於漢傳佛教的戒律,古時就有唐代南山道宣律師的傳承,以及明朝有寶華山見月律師的傳承,兩者據學術界研究是存在差異的,主要是因為 南山律典至明朝已經大量散失的緣故。(註4)

如此種種,都是佛教經年演化後的現象,作為學者,應當依照各自所信奉的傳承,取正式儀規,從師受各種戒律並致力奉行。

阿彌陀佛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註1:「羯磨」梵文是「Karma」,也就是「業」的意思,凡是身語意所作出的動作都是羯磨,而末學在這裡因為針對領受戒體這一環,而特別指出「三白誓言」這個羯磨過程。如果依照律典的羯磨文,則從結戒開始,都已是羯磨。讀者請留意。

註2:南北傳就懺悔這一個做法是有不同觀點的,在南傳,犯了最嚴重的根本戒,是無法懺悔清淨的,猶如斷頭人,不復再生一樣。而北傳佛教則認為,透過大乘懺悔法,就算是最根本的五逆十惡等罪都有懺除的可能,
慈悲三昧水懺、大悲懺等是當中有名的大乘懺法;在密宗,金剛薩埵法門則是破除業障中被受推崇的。

註3:「地藏菩薩占察法門」是根據<占察善惡業報經>而成的修行法門,經中提到透過禮拜、持誦地藏菩薩,利用占察木輪,能夠占察出自己的善惡業何者偏重,從而懺悔除障,另外占察輪亦可以測知一些世間的疑難(共189種)。詳細見該經。

註4:參考<明末清初之律學復興─以見月律師為中心>
http://ccbs.ntu.edu.tw/FULLTEXT/JR-BJ012/bj104419.htm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