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佛教的律學中,要「得戒」,成為三皈依和五戒的弟子,是必須要領納到一個稱為「戒體」的東西,沒有「戒體」,一個人縱然表面上是守著戒條,那是不能令修行者獲得該種戒法所帶來的勝妙果報(證果),最終只成為世間的善行。
「戒體」到底是什麼?
簡單來說,它是由十方「善法」集合而成的一個無色無相的東西。用世間例子來譬如的話,那就好像一個人把世界各地不同的食材,如麵粉、香料、油,經過揉合,製成麵餅那樣。不同的善法,經過儀式(僧人的見證和修行者的發誓),將「不殺、不偷、不婬」等等的善戒法,集合成為一個「戒體」,由修行人領納在身心之中。
「戒體」的性質是抽象難以理解的,根據<成實論>,它是屬於「非色非心」,意思是指不屬於物質形態也不屬於心理性質。有的派系稱它為「無表色」,一種非常微細的物質現象。